20MnSi鋼專用保護渣技術要求
(一)標的物的質量技術標準:
1、20MnSi鋼專用保護渣理化指標(理化指標僅供參考,出現質量異議時作為參考的標準)
CaO:22%-33%; SiO2:22%-42%; 水份≤0.5%; A12O3:≤10%; Fe2O3≤7%; C: 8%-12%。
(二)結算方式:
1、當發生質量異議時(液渣層厚度≤4mm),SiO2 、A12O3、Fe2O3、MgO、C、CaO等成份作為判定依據。
2、0.5%﹤水分≤1%,則按(實際水份含量-0.5%)×100×該批次噸位扣除噸位;水分﹥1%時按退貨處理;如甲方現場無物資使用,面臨供貨不及時,甲方可繼續使用該批物資,該批物資按合同價的50%結算。
3、保護渣渣耗:0.30~0.40公斤/噸鋼,否則該批次扣200元/噸。保護渣采用噸袋包裝,保護渣要適合2.4~5.0米/分鐘(其中150×150mm的需廠家技術人員根據我廠拉速、鋼種現狀決定)的拉速要求。
4、如果使用異常,甲方出具報告(不能滿足以上第2、3點),甲方相關部門(技術中心、設備材料公司)確認后停止使用該批次物資并退貨,如甲方現場無物資使用,面臨供貨不及時,甲方可繼續使用該批物資,該批物資按合同價的50%結算。
5、保護渣進入甲方倉庫前不允許包裝袋爛袋,否則扣除其破損噸位。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供貨不及時,每次扣20000元。
7、以上扣款條款,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違約,甲方則不進行扣款。
(三)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標的物相關的隨附單證資料,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因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所供標的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應負責予以更換,且交貨期不予順延,運費由乙方承擔。更換后的標的物仍不滿足合同約定,甲方有權對該不合格標的物不予付款。
(五)標的物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接到甲方通知48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根據甲方要求對標的物進行維修處理,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若標的物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應予以換貨、退貨處理。若乙方拒絕修復,甲方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維修,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交貨時間和數量:第一條約定的數量為參考數量,實際以甲方下達的供貨通知單數量、交貨期交貨。實際交付標的物數量以甲方計量數據或甲方有授權的人員簽字的單據為準。
該物資年使用量預計1800噸,實際的使用量按照每月的申報計劃為準!
【其它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