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2SA7N0479)鈦鐵公開競價采購要求
一、項目信息
本次公開競價采購案是板材煉鋼用鈦鐵,共1項,具體項目名稱、牌號、數量詳見采購案委托需求清單。
二、技術質量要求
1、鈦鐵執行GB/T3282—2012,牌號FeTi70-A,Ti65%-75%,C≤0.1%,Si≤0.5%,Al≤3%,P≤0.04%,S≤0.03%;粒度:10-70mm。超出上限、下限部分分別不超過總重量的5%。
2、要求提供質量證明(CNAS或市級及以上技術監督出具的檢測報告)。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投標人必須按本要求具備相應資質、能力,并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以證明其有資格參加投標和中標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資格要求:具有合法營業執照法人或其他組織,與本次采購物料的專業或行業直接相關,投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滿足國標要求的合格產品。
2、投標企業類型:生產型企業。
3、注冊資金要求:財務、資金狀況良好,能夠承擔項目實施過程中相應的風險。
生產型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
4、質量/環境/安全體系要求:
要求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ISO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不要求。
5、供貨業績:要求近三年在500萬噸及以上規模鋼鐵企業有鈦鐵供貨業績(合同及對應的增值稅發票)。粗鋼產量信息來源于鋼之家網站,查詢網址:https://news.steelhome.cn
5.1、供貨業績需為投標方或準入方直接業績。
5.2、供貨業績必須提供近三年以內三份及以上合同及對應發票(合同、增值稅發票等業績資料按原件內容提供,便于核對真偽)。
6、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投標方具有便捷的運維條件和能力,確保所供產品長期穩定運行。投標方在經營過程中信譽良好,無違法經營和無不正當競爭行為。
8、投標人應提供以下資質文件(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1)提供投標方(公司)營業執照(非三證合一的,還需提供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2)銀行開戶許可證;
(3)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5)授權委托人身份證;
(6)法人授權委托書;
(7)近三年以內供貨業績憑證(合同、對應發票);
(8)質量證明(CNAS或市級及以上技術監督出具的檢測報告)。
四、商務要求
1、報價要求:投標報價含運費、包裝費、雜費等到廠價,不含稅,單價、總價清晰、準確;增值稅發票稅率13%。
2、標的物數量:采購數量板材200噸。
3、交貨期:本次采購要求交貨期為2023年2月28日前,供方依據需方通知的時間和數量送貨,交貨數量公差:±10%。
4、包裝方式:采用噸袋(1000kg)包裝,按2kg/袋扣除皮重,包裝物不回收,包裝費用供方承擔。外包裝袋必須標有供貨商名稱、產品名稱、牌號、凈重、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等標識。
5、付款方式:到貨驗收合格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掛賬,入賬后一個月付款。
6、交貨地點: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地點,本鋼儲運中心指定庫房。
7、運輸方式:汽運或火車運輸,運費由出賣人承擔,物權完全轉移前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擔責任。
8、對合同的響應、服務保障承諾等要求:中標方自收到雙方簽字蓋章的文本合同后安排生產并按需方通知的時間發貨到本鋼指定地點,投標方具有便捷的運維條件和能力;需要現場服務時,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時內、外省48小時內趕到指定使用現場服務。
9、違約責任:因標的物質量、數量達不到合同要求,供方承擔標的額20%的違約金。
10、爭議解決訴訟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本溪市人民法院起訴。
11、其他約定事項:
(1)數量、質量驗收以本鋼檢斤、化驗為準。汽車運輸:供方送貨時需攜帶物資出廠檢斤單,在重檢時要認真比對出廠檢斤單,如偏差±100公斤,應停止檢斤,聯系相關人員與計量辦溝通;如供方未提供重檢數據,按需方檢斤數據入儲,不予復檢。火車運輸:供方需提供出廠凈重,需方與供方檢斤結果在±3‰以內以需方檢斤結果入儲,如需方確認的檢斤結果超出供方±3‰以上時,供方可提出復檢要求(貨物有被盜等情況除外),如復檢結果與需方檢斤結果在±3‰以內時,視為供方敗訴,供方須支付復檢費用。
(2)供方在接到需方質計量異議通知后,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來人處理;在雙方確認質量不合需要退貨時,從確認之日起,供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不合格品運出本鋼廠區,每超期一天收取不合格品合同額5‰的倉儲費用,累積不超過不合格品合同額的20%。
(3)需方可根據生產需求的變化及庫存情況調整進貨時間和數量,供方送貨時依需方通知的數量和時間送貨。
(4)供方在進貨中如發現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計量盜竊),需方采取返車,取消供應商供貨資格(供應商列入黑名單)。若影響需方生產,供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5)供方在一個招標周期內進貨因質量問題累計停發或退貨2次以上,終止本月發貨并取消下一個招標周期參標資格;再次啟動需認證合格后方可供貨,停發整頓期間損失由供方承擔。
(6)供方如不能按時交貨,或供貨數量達不到合同要求,影響需方生產,由此造成需方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評標標準及中標成交原則
1、本方案由本鋼采購中心委托鞍鋼招標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進行的公開競價,評標方法是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采購中心提供預測價作為評標的重要參考依據,中標原則是在滿足質量要求和交貨期的前提下單價合理,總價最低決標。
2、供貨方式及供貨比例:擬中標家數1家,投標時要求投滿招標量。
2.1、如最低價報價相同,進行二次報價。
3、若報價有明顯低于成本價的,且無合理解釋的,其投標將被否決(按廢標處理)。
六、其它事宜
1、單品種保供家數1家。
2、本次資格審核方式為資格后審,即符合投標條件的供應商均可投標,開標后對投標人進行資料審核,預中標時對擬中標候選人進行準入審核(現場評審或視頻會審)確定投標人資格。準入審核不合格,取消中標資格。投標報價只有2家供應商時,直接轉為競爭性談判,按本鋼談判通則執行。
3、投標方不得將中標項目進行轉包。
4、業務聯系人及方式
采購方聯系人:宋威 電話:024-47839646